第26章判例的意义-《朱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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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有犯事者,不论平民或权贵、不论贫穷或富贵,均适用同样的律法。”

    “有冤屈者,应收集有力之证据,不可无凭无据状告;有不平者,细想是否在律法之框架内,不可越过律法胡乱攀附。”

    “《大明律》规定,有诬告者连坐。有状告者,需细细思量,可有攀附诬告之实。切莫自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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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城步县城的崇祯四年在热热闹闹跌宕起伏的绯闻案中接近尾声。

    临近过年,县城愈发热闹。朱顺明大肆建设,大把撒钱,大量扶植工商业,一个畸形繁华的山区县城已有雏形。

    附近山民被震慑,不敢再造次。丝茅岭集市的建立,逐渐消除了山民们的惊恐心理,开始小心翼翼的进入汉人的城镇。多民族人民少有的和睦相处,愈发促进了城镇的繁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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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城步县城、玖安镇、丝茅岭、茅坪镇等地蓬勃发展的同时,整个大明的局势却愈发糜烂。

    崇祯四年七月底,湖广常德府武陵县爆发大地震,地震波及长沙府、宝庆府、承天府、荆州府、武昌府、衡州府,甚至江西的九江府、袁州府,南直隶的无为县等地,损失惨重。

    朝廷根本无力救援,任凭地方慢慢恢复。

    朱顺明所处的城步山区倒没有地震,连震感都没有,只能说他幸运。

    建奴出兵大凌河,将朝廷花费万千银两新筑的大凌河城墙摧毁夷为平地,守将祖大寿投降。(注:祖大寿后又判出建奴,回归大明,统帅关宁铁骑。有说祖大寿是建奴奸细,双面间谍。)

    至此大明彻底失去对建奴的战略攻势,转为被动防守,每况愈下。

    杨鹤果然下狱。

    九月,被杨鹤招抚的流寇复反,崇祯震怒,将杨鹤剥夺官职,押解回京。

    主剿派洪承畴以巡抚延绥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,兼兵部右侍郎。

    农民军的宿敌、与后世曾剃头齐名的洪屠夫正式走上历史舞台,掀开了他血腥残忍、左右历史走向的波澜壮阔的政治人生。

    山东孔友德等人叛乱,抢劫杀人QJ放火,整个登莱地区血腥一片。

    广东钟国相叛乱,将两广搅得人心不安。

    福建饥民暴动,攻打县城不得,四处为祸乡村,剿之不灭。

    滇南阿迷州土司普名声因为征剿奢安之乱而实力大增,不臣之心遂起,在云南掀起叛乱,整个西南震动。

    天灾、人祸、三线作战、官兵叛乱……使得大明的局势往深渊地狱继续下滑。

    只有江南依旧繁荣纸醉金迷,沿海货物金银进出频繁。整个大明的底蕴,全都汇集在这片温柔如水的脂粉之地。

    当北方的铁蹄南下时,用女人的娇躯去抵挡敌人的长枪吗?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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